新職教法“取消初中后的普職分流”? 教育部:是誤讀
人民網北京4月27日電 (記者何淼)在教育部今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司長陳子季表示:“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公布以后,有媒體和專家把‘普職協調發展’解讀為‘取消初中后的普職分流’,這其實是一個誤讀,誤解。”
陳子季認為,這次的新法規定,在義務教育后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這是對我國基于“雙軌”教育的基礎上義務教育后普職分類發展,做出的與時俱進的更加科學和規范的表述,它體現了我們各級各類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理念,也是為我國高質量的教育多樣化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
“義務教育后實行‘普職協調發展’,絕對不是取消中等職業教育,而是要轉變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思路,實現中等職業教育辦學的基礎性轉向。”陳子季表示,重點是要放在提升中等職業教育自身質量,拓寬中等職業教育學生成長成才的通道。具體來說,有三個方面的工作要做。
第一,提升辦學條件。要大經費的投入力度,實施中等職業學校達標工程。集中力量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領作用的優質中等職業學校和優質專業,只有自強才能自立。
第二,暢通升學通道。高質量發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完善職教高考制度,擴大職業本科、應用型本科在職教高考中的招生計劃,滿足中職學生接受高層次教育的需求。
第三,優化辦學定位。要突出中等職業教育的教育功能,要注重為高等職業教育輸送合格的生源,為學生提供升學、就業、職業發展多種多樣的路徑。
“總的來說,國家要通過加大政策供給,暢通發展通道,提高自身質量,提供多樣化的選擇,吸引更多的學生理性選擇職業教育,形成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齊頭并進的良好局面,努力為每一個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機會。”陳子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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