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打通職業教育學生上升通道 將大幅提高學生上中職積極性
4月27日,教育部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有關情況。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司長陳子季在會上表示,職業教育法規定在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本科職業教育專業、在專科層次職業學校設置本科職業教育專業。這表明,職業學校的學生不僅可以讀大專,還可以上本科,從法律層面暢通了職校學生的發展通道,將大幅提高學生上中等職業學校的積極性。
陳子季在會上表示,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在提高認可度和吸引力,增強社會契合度和適應性方面做出了規定。譬如,打通職業教育學生上升的通道。長久以來,社會對職業教育有個普遍的認知,那就是職業教育是種低層次的教育,學生上升通道不暢、不寬。
修訂后的職教法規定,職業學校教育分為中等職業學校教育、高等職業學校教育;中等職業學校有關專業實行與高等職業學校教育貫通的招生和培養;高等職業學校和實施職業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應當在招生計劃中確定相應比例或者采取單獨考試辦法,專門招收職業學校畢業生。
他表示,除了設立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又譬如為不同稟賦學生提供了多種成才的可能。修訂后的職教法要求,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建立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考試招生制度、促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學習成果融通互認。
把中等職業教育作為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的基礎教育,注重為高等職業教育輸送具有扎實技術技能基礎和合格文化基礎的生源,突出中職教育的教育功能,提升認可度,讓職業教育真正成為就業有能力、升學有優勢、發展有通道的教育類型。
陳子季還稱,職業教育要提高認可度和吸引力,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讓職業學校的畢業生有地位、有發展。修訂后的職教法明確提出,用人單位不得設置妨礙職業學校畢業生平等就業、公平競爭的報考、錄用、聘用條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招錄、招聘技術技能崗位人員時,應當明確技術技能要求,將技術技能水平作為錄用、聘用的重要條件。(封面新聞記者 粟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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