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職業教育辦學定位: 政策考查、現實審視與施政建議
關于中等職業教育的改革發展學界存在不同的聲音,其中“中等職業教育是否有存在必要”“普職比大體相當是否要堅守”這兩個問題最為核心,對這兩個問題的回答關乎中等職業教育的生存與發展,這就需要精準把握中等職業教育辦學定位,理性審視中等職業教育發展現狀,全面領會國家職業教育相關政策。
一、中等職業教育辦學定位的政策考查
中等職業教育在整個教育體系中處于怎樣的地位,我們可以從國家的政策文件中找到答案。《教育法》規定“國家實行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學校教育制度,”與《教育法》相對應,《職業教育法》規定“職業學校教育分為初等、中等、高等職業學校教育”,《職業教育法》中的初等職業教育是指在初中階段展開的,旨在培養具有初級專業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人員的教育,并沒有對應《教育法》中的初等教育,而是對應中等教育中的初級中等教育。《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指出,“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是兩種不同教育類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義務教育法》規定,義務教育可以分為初等教育和初級中等教育兩個階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礎上普及初級中等教育。《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中,將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三個階段統稱為基礎教育階段,并且明確提出“保持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的合理比例。”《高等教育法》規定“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級中等教育基礎上實施的教育,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高等學歷教育分為專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從以上法律與政策文件的表述中,可以清晰地得出我國教育體系的基本架構(圖1)。在整個教育體系中,中等職業教育有三個明確而基本的定位。
(一)中等職業教育屬于基礎教育
中等職業教育屬于基礎教育的范疇,或可稱之為職業教育中的基礎教育。基礎教育亦稱“國民基礎教育”,為國民實施基本的普通文化知識的教育,是培養公民基本素質的教育,也為繼續升學或就業培訓打好基礎的教育。把握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教育定位,應明晰以下三點:一是中等職業教育應立足于為學生的繼續升學或就業培訓打好基礎,這就賦予中等職業教育促進升學與就業兩大職能,這兩大職能的權重應根據學生需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做出合理分配,那種將中等職業教育辦成單維“升學教育”或“就業教育”的做法都是對中等職業教育基礎教育定位的誤解;二是中等職業教育并非義務教育,學生有選擇或不選擇中等職業教育的自由,是否選擇中等職業教育取決于中等職業教育對學生和社會的吸引力,中等職業教育有被學生或社會棄選甚至淘汰的可能,中等職業教育的占比與國家的教育政策有關,更與學生和社會的選擇有關;三是中等職業教育包含普通文化知識的教育,在課程設置時一般都有與普通教育類似的公共基礎課程,也就是中等職業教育具有普通教育的一些屬性,那種將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完全割裂的做法并不科學,這也是當下普職融通和綜合高中試點的邏輯基礎。
(二)中等職業教育屬于中等教育
中等職業教育屬于中等教育的范疇,是高中階段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并不存在爭議。自初等教育后,我國的學校教育體系就是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并存的架構,中等職業教育前接初等職業教育,后接高等職業教育,從體系架構上看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把握中等職業教育的中等教育定位,應明晰以下三點:一是中等職業教育并非完全“中等”。與普通高中教育不同,在普通高中教育之前,有初等教育和普通初中教育,而中等職業教育之前雖然有名義上的初級職業教育,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初級職業教育已經基本完成了歷史使命,這樣中等職業教育名義上是“中等”,其實涵蓋了啟蒙、初等、中等三個職業教育階段。二是中等職業教育并非完全對接“高等”。與普通高中教育不同,為高等職業教育輸送人才只是中等職業教育的使命之一,高等職業教育的生源渠道除了中等職業教育,還包括普通高中教育和廣大社會人員,這也是當下中高職銜接難以有效開展的重要原因,或者說即便有中高職銜接,更多地也是中等職業教育的單方面銜接。三是中等職業教育應立足“中等”。中等職業教育包含職業啟蒙教育和初等職業教育,但不能辦成簡單的職業啟蒙和勞務輸出。中等職業教育要努力對接高等職業教育,但不能一味追求人才培養規格的提高,辦成高等職業教育的附庸。中等職業教育應緊緊圍繞“中等”人才培養目標定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學生的職業生涯發展,在現代職教體系“立交橋”中彰顯獨特價值。
(三)中等職業教育屬于職業教育
中等職業教育屬于職業教育的范疇,具有職業教育的類型特征。關于職業教育的類型特征,眾多專家、學者做了不同的表述,比如職業性、跨界性、社會性等。如果回歸“職業”本源,把握職業教育的類型定位,從培養目標、課程內容、教學方式的維度進行考察,應明確以下三點:一是培養目標瞄準職業。黨和國家對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有著明確的要求,在《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中明確提出,培養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中等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應定位于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初中級技術技能人才,應致力于讓每個學生在今后的職業崗位上出彩,為每個學生的職業發展奠基。二是課程內容關照職業。“學必期于用,用必適于地。”將專業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行業標準、崗位規范和職業技能等級標準有機結合,根據職業崗位和產業轉型升級要求,將職業標準、行業標準、崗位規范和職業技能等級標準融入課程標準和課程內容,使課程內容體現職業能力與素質要求。三是教學方式體現職業。《教育部關于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若干意見》提出,要普及推廣項目教學、案例教學、情景教學、工作過程導向教學,就是要使中等職業教育的教學方式體現職業元素,實現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有效對接。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等職業特征彰顯的“最后一公里”的根本體現在于教學方式的“職業化”。
二、中等職業教育辦學定位的現實審視
(一)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地位發生動搖
中等職業教育在整個教育體系中處于基礎地位,更是整個職業教育體系的基礎,當然這一基礎地位并沒有一個明確而具體的指標,人們只是從眾多政策文件中尋找到諸如“保持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體相當”“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等表述,進而習慣性地將“普職比大體相當”“普職招生比大體相當”作為衡量中等職業教育基礎地位是否穩固的標志。如果基于“普職比大體相當”“普職招生比大體相當”這兩大指標,分析近10年來的數據變化,可以清晰地發現,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地位出現了明顯的動搖,中等職業教育基礎不穩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占比從2010年的50.95%滑落至2019年的41.7%,幾乎呈現逐年下降態勢,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占比也從2010年的47.78%滑落至2019年的39.46%,也是呈現逐年下降態勢(表1)。
這種變化趨勢嚴重偏離了國家職業教育發展規劃,在《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中,對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有著明確的數量指標,2012年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規模為2114萬人,2015年計劃為2250萬人,2020年計劃為2350萬人,如果按照規劃中的指標,仍然保持著“普職比大體相當”的格局(表2)。由此可見,當前,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現狀并不符合國家對中等職業教育的功能定位和發展預期。
雖然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地位是政策賦予的,也是在教育改革發展的歷史進程中形成的,具體數據的變化不會改變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地位。但是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和在校生比的逐年下滑,正在動搖著中等職業教育基礎地位的根基。《2010—2019年度統計公報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全國中等職業教育(包括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和成人中等專業學校)學校從2010年的1.39萬所減至2019年的1.01萬所,尤其隨著高職教育“兜底”和入學門檻的逐漸取消,中等職業教育“廢除論”甚囂塵上。
(二)中等職業教育的中等定位遭受侵蝕
中等職業教育前承初等職業教育,后接高等職業教育,處于職業教育的中間層級。然而這個中間層級事實上已不存在,自1994年《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提及“在九年義務教育尚未和一時難以普及的地區,進行小學后的分流,發展初等職業教育”后,未再出現過“發展初等職業教育”的表述。隨著九年義務教育的普及,初等職業教育在我國已經成為歷史,于是中等職業教育就成為職業教育的起始教育。《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指出,鼓勵中等職業學校聯合中小學開展勞動和職業啟蒙教育。以上政策文件說明中等職業教育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中等”,而是涵蓋了從啟蒙、初等和中等三個階段的職業教育。
中等職業學校在橫向上受普通高中的擠壓而“基礎”動搖,在縱向上受高職院校的侵蝕而“中等”難存。中等職業學校與高職院校雖然在人才培養規格上有明確區分,但不可否認的是,中職生與高職生的職業崗位有部分甚至大部分是重疊的,社會并沒有也不可能對職業崗位做出精確細分,也就是中職生與高職生在就業時存在同質化競爭。在這種同質化競爭中,高職生較中職生有優勢是不爭的事實,這對中等職業教育提出了嚴峻的挑戰。為了破解中職發展困局,江蘇率先在中職學校探索中高職五年一貫制人才培養模式,組建了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將全省大部分中職學校納入聯院的分院或辦學點,有部分中等職業學校把握“機遇”升格為高等職業技術學校,這種趨勢還在進一步演化中。可以預見的是,江蘇將呈現五年制高等職業技術學校與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并存的職業教育架構,中等職業學校的數量將進一步縮減,“中等”定位將進一步弱化。
(三)中等職業教育的職業特征亟待加強
職業性是職業教育最為基本的類型特征。近些年,廣大中等職業學校深入開展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積極探索產教融合、雙元育人的實現形式,全面推進現代學徒制試點、1+X證書制度試點等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不斷強化專業群、產業學院和實訓基地等基礎能力建設,混合所有制辦學開始破冰,專業教師赴企業實踐制度化開展,中等職業學校的職業性特征愈發分明。從《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到《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從《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到《現代產業學院建設指南(試行)》,從習近平總書記對于職業教育的指示到李克強總理關于職業教育的批示,從層次教育到類型教育,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政策紅利持續釋放,職業性特征已漸成社會共識。
必須清醒地看到,讓職業性融入中等職業教育的“血液”中,必須在以下三個方面做出艱辛的努力:一是課堂的職業性轉型。課堂是職業教育職業性體現的“最后一公里”,沒有課堂的職業性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職業性,課堂的職業性體現在學習場所、學習方式、學習過程、學習成果、學習評價等教與學的各個方面。當前,中等職業學校的課堂職業性體現得并不充分,普通教育的痕跡依然明顯,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教學內容與職業標準、教學成果與真實產品之間的匹配度還不夠高,中等職業教育課堂的職業性依然任重道遠。二是教師的職業化轉向。師資是職業教育職業性體現的核心要素,師資的職業化程度相當程度上決定了職業教育的職業化程度。當前,中等職業學校的很多教師并沒有真實的企業實踐經歷,對企業和產業發展、技術進步、產品生產等不能及時跟蹤,在教學理念上無法與企業的人才需求保持一致,在教學內容上無法與企業真實的產品與服務保持同步,在自身技術上無法跟上產業和企業轉型升級的步伐,致使人才培養規格與企業要求脫節。中等職業教育教師的“職業化水平偏低”依然是一道亟待跨越的檻。三是辦學的職業性轉變。當前,中等職業教育的校企合作不可謂不熱鬧,現代學徒制全面推行、1+X試點快速展開,混合所有制職業學校開始破冰,整合政企行校的職業教育集團開始普遍化,國家也持續出臺鼓勵校企合作的政策和法規,然而,企業深度參與中等職業學校人才培養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高仍是一個不容回避的現實。為什么這么多的政策利好仍不能調動企業參與中等職業教育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根源在于企業沒有成為辦學的主體,中等職業學校辦學的職業性轉變仍然關山重重。
三、中等職業教育辦學定位的施政建議
國家對中等職業教育的辦學定位是清晰的,應是基礎教育、中等教育和職業教育的結合。現實是基礎教育、中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在中等職業學校的辦學實踐中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淡化、退化和分化,鞏固中等職業教育辦學定位,需要更為精準的政策供給。
(一)鞏固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定位
中等職業教育屬于基礎教育,基礎教育不是可有可無的,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教育地位應得到國家政策的基本保障。綜觀改革開放以來的國家教育政策,在中等職業教育基礎定位的政策表述上,雖然呈現出鮮明的年代印記,但其政策表述所呈現的一貫性和一致性傳遞出國家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堅定意志,基本思想就是“保持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大體相當或略高于普通高中教育”,在政策表述時用“在校生數”或“招生數”作為衡量指標(表3)。2010年以來,國家在教育政策上更多地用“大體相當”來表述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大體相當”雖然不是一個確切的概念,但傳遞出對中等職業教育基礎定位的一貫態度。
雖然國家始終強調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的“大體相當”,但這種“大體相當”現實中已經遭受了嚴重的侵蝕,尤其隨著高校擴招所引起的“普高熱”持續升溫和高職教育“兜底”時代的到來,中等職業學校的生源危機和生存危機持續加劇,鞏固中等職業教育基礎地位需要更為精準和系統的政策供給。具體來說,應做到三個明確:一是明確中等職業教育屬于基礎教育,而且屬于職業基礎教育,消除社會上“廢除中等職業教育”的雜音。在《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中明確“在義務教育后的不同階段實施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分類發展”,其實也就確定了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教育地位。二是明確中等職業教育的事業規模,應將中等職業教育的事業規模與高等職業教育的事業規模、國家產業發展情況及對技術技能人才的需求有機結合起來,不再簡單地用普職比“大體相當”來約定,而是要進一步明確高等職業教育尤其是本科層次高等職業教育主要面向中等職業教育招生的政策,這是鞏固中等職業教育“職業基礎教育”地位的基本保證。三是明確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在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面的平等權利,比如在升學方面,國家應加強對高等職業教育的改革力度,使高等職業教育也有“雙一流學校”和“雙一流學科”,確保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有同等機會入讀“雙一流學校”和“雙一流學科”,并且要加強對職業教育法律和政策落實情況的執法檢查。
(二)嚴明中等職業教育的中等屬性
“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類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已經寫入《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這種同等重要地位是法律賦予的。中等職業學校一定要清醒地認識到,法律賦予同等重要地位并不代表一定擁有同等重要地位,中等職業教育的地位存乎百姓心中,體現在百姓的“用腳投票”中。從這個意義上說,中等職業教育的“同等重要地位”是法律賦予的,更是辦學業績“掙”來的、辦學效果“引”來的,沒有辦學業績,沒有社會和百姓的高度認可,中等職業學校依然不可能“同等重要”。中等職業學校與普通高中的競爭是不同培養目標、不同辦學形態的競爭,學生有選擇職業教育或普通教育的自由,決定學生選擇的應該是學生的興趣、愛好、職業定位和生涯規劃,而不應是錄取分數。
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屬于同一層次不同類型的兩種教育,在《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中明確“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是中等教育的重要部分”,屬于教育體系的中間環節,在橫向上與普通高中教育并行,在縱向上與高等職業教育銜接,更受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深刻影響。中等職業教育面臨普通教育的類型競爭壓力、高等職業教育下行的同質化競爭壓力和經濟社會發展對技術技能人才需求的壓力,這就需要為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嚴明中等職業教育的中等屬性,既不一味謀求“升格”,也不自慚形穢,淪為“層次教育”。一是教育政策應為學生的自由選擇創造公平、公正的環境,只“建立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統一招生平臺”是不夠的,還需要在政策實施過程中摒棄一些習以為常的做法,比如,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在錄取批次上存在先后,普通高中的錄取優先于中等職業學校,導致中等職業學校的錄取分數線始終低于普通高中,這就事實上將兩種類型的教育演變成了兩個層次的教育。二是教育政策應立足構建科學合理的現代職教體系,職業本科不能局限于高職院校的“升本”,而應立足于現有本科高校的應用型轉變,《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明確要求“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向應用型轉變”,這一政策應得到全面貫徹執行。研究生職業教育應進一步豐富類型,尤其要改變專碩只有“職業技術教育學”一個方向的現狀,使中等職業教育的人才“立交橋”真正寬廣起來。三是教育政策應進一步明確中等職業教育的宗旨和導向,在“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調整為“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之后,應針對我國人力資源市場從買方市場轉向賣方市場的事實,勞動力短缺問題在我國將會長期存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就業難問題極大緩解,進一步提升學歷和技術技能水平成為中職生的普遍需求,學歷層次上移是不可逆轉的潮流。中等職業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是兩個不同層次的教育,雖然在“中職兜底”還是“高職兜底”上還存在爭論,隨著“高等教育普及化”時代的到來,“高職兜底”已是一個無法改變的趨勢,但由高職承擔起職業啟蒙、初等職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等層次職業教育使命,必然面臨不能承受之重,這就需要中等職業教育由“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進一步調整為“以服務可持續發展為宗旨、以促進高質量就業為導向”。
(三)強化中等職業教育的類型特征
自出現中等職業教育這一教育形態始,中等職業教育探索和塑造自己類型特征的步伐就從未停息。既有借鑒并模仿德國“雙元制”、澳大利亞TAFE、美國CBE、英國BTEC、新加坡教學工廠等發達國家職業教育成熟經驗的嘗試,也有立足本土的一系列改革探索,如學分制試點、現代學徒制試點、1+X證書試點、產教融合試點、集團化辦學試點等,教育行政部門也對中等職業教育的改革探索給予了相應的政策支持,如出臺《國家產教融合建設試點實施方案》《現代學徒制試點工作的意見》《關于在院校實施“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方案》等,提供了包括資金在內的全方位保障,這些政策和保障為中等職業學校的改革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
《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提出,職業教育要“由參照普通教育辦學模式向企業社會參與、專業特色鮮明的類型教育轉變”,這種辦學模式的類型轉變需要更為科學的政策供給,總體來說,包括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政策的靶向性。校企合作是中等職業學校辦學的“短板”,這一“短板”的根源在于企業參與的積極性不高,企業參與積極性不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根本原因在于企業利益沒有得到切實的保障,這就需要針對性地出臺相應政策,明確校企合作中企業的責權利,形成校企利益共同體。提高政策的靶向性,變“大水漫灌”式的廣譜性政策為“精準滴灌”式的靶向性政策是職業教育政策供給的應然價值取向。二是政策的系統性。如專業建設是中等職業學校類型特征的“物質基礎”,對于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建設應形成系統性的政策供給,這一系統性應體現在專業目錄制訂、專業建設標準、專業教學標準、專業教師標準、專業實訓教學建設標準、教學質量標準等“全專業鏈”上,對專業建設的行政推動也要呈現順序性和連貫性,如可從合格專業、特色專業的建設評估到示范專業、品牌專業的評估認定,再從專業建設過渡到專業群建設,從專業群建設進一步向產業學院建設遷移。三是政策的預見性。教育政策不能局限于對現有關系的調整和現有問題的解決,好的政策應“面向未來發展,實現統籌兼顧”,既要符合現實需要,又要符合長遠發展需要,要有一定的預見性。比如,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產業集群這一新的經濟形態初現端倪,中等職業教育如何順應產業集群這一新的經濟形態,2015 年,教育部在出臺《關于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若干意見》時,就明確提出“圍繞各類經濟帶、產業帶和產業集群,建設適應需求、特色鮮明、效益顯著的專業群。”隨著產業集群的進一步演化,教育政策應適時將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建設要求從“專業與產業的吻合度”調整為“專業群與產業集群的吻合度”。
明確中等職業教育的辦學定位是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邏輯起點。立足辦學定位,理性看待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現象和問題,有助于正本清源、排除干擾,優化基于辦學定位的政策供給,實現精準施策。
本文摘自《中國職業技術教育》2021年第31期
關鍵字Tags:中等 職業 職業教育 教育 辦學 定位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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